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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实话,自从程钰炔和我在一起后,已经很少出现过这种让我不适应的场面了。
他知道,我从和平的大陆而来,生长在平静而又安宁的环境中。
人生中最大的烦恼,也不过是中午吃什么,晚上吃什么。
我适应不了也习惯不了他腥风血雨的生活,所以当初从街边救下他,养了他一周,意识到他身份不简单的那天,我就很坚决的把他赶出了我的房子。
我可以对一个离家出走的普通受伤少年施展自己的善意,像姐姐一样,去照顾他、包容他、逗他开心。
却不想招惹一个和我完全不在一个圈子里的,背景不干净的人。
可是偏偏,别人口中嗜血又危险的黑道一把手,到了我这里,却姐姐姐姐的,一声叫的比一声甜。
像是怎么也甩不掉的粘人小狗,随时随地蹲守在我家门口。
知道我不喜欢那些危险的东西后,便一次也没有在我面前展现过。
甚至为我洗手作羹汤,真真当了好长一段时间的三好先生。
试问,那个女孩能抵挡住这样热烈的感情,我是个庸俗的人,所以我沦陷了。
好在,我庸俗,但也坚强。
知道自己沦陷错了泥坑,还能抛弃被淤泥沾染的满身血肉,捧着一颗七零八碎的心。
硬生生的逼着自己,一点一点的,从泥坑里爬了出来。
冲进来的手下,看着客厅中,程钰炔死死抱着我的这一幕,显然也很是摸不着头脑。
直到他们的老大,发出了明确指令:
“滚出去!”
摸不着头脑的西装大汉们,便挠了挠光溜溜的后脑勺,又训练有素的退了出去
我伸手,努力去推面前的人,可是他却像是吃了秤砣一样,死不松手。
我有些累了,便问他:
“你什么意思?”
程钰炔朝着我举起右手,刚刚还修长漂亮的五根手指,此刻却沾满了血水,掌心处,赫然有两个窟窿,他说:
“对不起。”
我觉得他有些神经,害怕又触动他脑内那根敏感的弦,所以观察他半晌后,谨慎道:
“没关系,我原谅你了。”
明明我那么大度,但是程钰炔的脸色却又在一瞬间难看下来,不知道又在不高兴什么。
不过好在,对方终于松了手,我这次学乖了,先跳出了三米远,才转身朝着楼上跑。
彻底消失在拐角之前,我听到程钰炔说:
“昭月,等我三天,三天后,我们谈谈。”
我翻了个白眼,三天,三天之后,我早回大陆潇洒了,谁还会再理这个神经病。
程钰炔倒是挺说话算话的,让我等他三天,这三天内,倒真的一次也没有出现过。
我拿到离婚证,拉着行李箱,赶到机场的时候,只有一个哭的稀里哗啦的金仔来送行。
接近一米九的粗狂壮汉,一把鼻涕一把泪的,哭的喘不上气来,引得周围的人频频往这边看。
我觉得有些丢脸,嫌弃的拿出纸巾胡乱的给他抹了几下。
“我是回大陆了,又不是死了,你至于吗?”
对方仍旧抽抽噎噎:
“可是我马上要没大嫂了,大哥也马上要没老婆了,我觉得好难过。”
我没有理会对方口中的提到的程钰炔,只笑道:
“以后来大陆,我给你当导游。”
过闸机口之前,我想了想,还是转头看了金仔一眼,认真道:
“不管你是怎么得到消息的,但是谢谢你,没有把我的行程告诉程钰炔。”
金仔眼眶还红着,脸上却露出了一抹笑,说:
“大嫂,是大哥先对不起你,兄弟们都知道,这一年来,您受委屈了。”
“他们让我来,代他们和您说一声,对不起!”
金仔退后一步,弯腰,重重的和我鞠了一躬。
我笑了笑,心道,当初他们和另外一方势大的帮派争斗时,我拿命传递给他们的那条情报,到底是没有喂了狗。
程钰炔手底下的人,比程钰炔要更有良心。
身后,似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。
对方再不复从前的云淡风轻,似乎比我当初发现程钰炔精神出轨时,还要疯还要崩溃,他喊:
“昭月、昭月……,姐姐,你别走!!!”
飞机滑过长空的那一刻,我彻底离开了生活了整整十年的港城,也离开了纠缠了十年之久的程钰炔。
六年,三次濒死,他用一颗真心,让我心甘情愿留在港城。
三年,极尽宠爱,他笨拙的为我,学会一道又一道大陆的菜。
一年,物是人非,他用一个又一个的大陆女孩,教我认清现实,血淋淋的爬出淤泥和沼泽。
